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最根本的执政理念,也是与时俱进的执政理念,司法为民是执政为民思想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要求,更是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的要求和希望,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苍梧法院执行局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决践行司法为民,做到秉公执法尽职责,心系群众解民忧,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坚持法官职业道德的前提下,设立执行 “绿色通道”,全力构建执行为民制度,解群众之所需,急群众之所急。
加强思想教育,增强为民办事意识
定期组织全局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正确引导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干警“司法为民”的理念。让全局干警明白司法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也属于人民,在执行工作中应始终从人民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司法工作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设立执行优先制度,解群众燃眉之需
针对追讨赡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等“三优先”制度,确保申请执行人能够在最快的时间领到案款,确保有急需的当事人能够第一时间拿到执行款。据统计,今年一至十月该局共优先执行涉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等案件二十多件,占总案件的10%。
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专案活动,化党、政、群纠纷
依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高院指示,苍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于今年6月展开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旨在解决了党政机关拖欠群众案款几年乃至十几年的行为,改善党政机关公众形象,保持法院判决严肃性、权威性。今年10月,在县政法委的主持下,在该院领导与局领导的努力下,县政府同意以财政拨款方式帮助涉案党政机关支付拖欠案款,至此,案件得意完满完结。据统计,该局今年共处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7件,返还群众案款90余万元,有效的调和了党、政、群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实行执行回访制度,拒案结事了
苍梧法院执行局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对部分当事人实施定期回访,不以案件的终结而草草了事,也不因案款到位而息事宁人。在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坚决贯彻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生活困难反馈制度,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因执行标的不到位或者因执行完毕而生活困难的,凡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坚决给予司法救助,对不符合司法救助制度的,局领导、办案法官会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同当地有关部门反馈,使生活困难当事人有接受就业咨询、培训、生活补助的可能,努力夯实民生。
路漫漫其修远兮,成绩只是对道路的肯定与鼓励,司法为民,我们将继续前行。
(严荣乾 黄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