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法庭情系群众 公正为民司法
在一片爆竹声中,石桥镇永安村农民张某近日向苍梧县人民法院石桥法庭赠送“人民法院为人民,办案调解促和谐”的锦旗。张某此前跟邻居因宅基地纠纷,多年不和,经常争吵。石桥法庭通过诉讼联络员了解社情民意,发现辖区出现矛盾纠纷及时与法庭联系,化解了他们的纠纷,让他们化干戈为玉帛,和睦相处。
这是石桥法庭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石桥法庭现有7名干警,他们秉承“小法庭、大服务”的理念,紧贴基层社会、紧贴人民群众,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让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公正,让群众得实惠。
司法为民 构建跨区域联动协调机制
“潘庭长,你们赶快过来一趟,你们要寻找的被执行人岑某躲在信都开设的沙场。”潘锦波不久前接到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信都法庭负责人打来的电话。
岑某为躲避债务,四处躲藏,其家人不知其去向,石桥法庭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岑某家中都无法找到他。为尽快找到岑某,石桥法庭委托信都法庭查找岑某。经走访查找,信都法庭工作人员发现岑某出现在其所开设的沙场中,并拥有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通知石桥法庭派员前往……最终,岑某同意偿还所欠货款,并立即履行。
这是石桥法庭通过跨区域联动协调机制所获得的效果之一。近年来,石桥法庭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与毗邻的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信都法庭、广东省封开县法院南丰法庭建立网格化无缝对接,构建两省三市跨区域法律文书委托送达、执行、矛盾纠纷协调化解的联动协调机制,成功执结案件23件,送达法律文书36份,调解矛盾纠15起,有效地缓解了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为地区和谐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跨区域件的案件,由于地域限制,法庭对其他地区的当事人情况不熟悉,就算能找到当事人所在乡镇村屯,当事人躲避起来,我们也很难找到。这就需要通过跨区域联动协调机制,凭借所在地法庭对乡镇村屯了解及与当地村干部熟悉,及时掌握当事人情况的优势,解决法律文书委托送达、执行、矛盾纠纷协调化解问题,把群众的问题解决好,司法就要为民。”石桥法庭庭长潘锦波说。
“石桥法庭能以梧州市委、市政府提出构建‘粤桂合作实验区’为目标,争当粤桂司法上合作的排头兵,是苍梧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又一成功探索。”苍梧县法院院长陈文萍赞许石桥法庭的创新之举。
司法便民 将“法庭”搬到老人病床前
“宁可法官多跑路,要让群众少跑腿。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就没有办不好的事。”石桥法庭庭长潘锦波这样认为。
石桥法庭辖区大多地处偏远山区,群山相阻,交通不便,群众上法庭费时费力又费钱,使得他们有了纠纷也不愿意上法庭。如何让辖区群众享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呢?
为方便和解决农民当事人诉讼,石桥法庭干警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最贴近群众、最方便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通过“流动法庭”的形式,适时开展巡回就地办案,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通过拉家常、谈法制、讲道理,让当事人在宽松、和谐、温情的氛围中解决纠纷。
“真没想到,为了我这点小事,法官能亲自来到我们家。”家住六堡镇的8旬老太李日美亲身体会了司法便民的好处。李日美为子女赡养问题,起诉到法庭。法庭考虑到老人家年老体弱、出行不便,派遣法官驱车1小时,再步行1个多小时到老人家里开展巡回审理,把“审判法庭”搬到她的病床前。
经深入细致的辨法析理和亲情说服,取得老人各子女的支持,妥善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
司法利民 携手联络员善化干戈得民心
石桥镇永安村的兴旺、秧平、田塝组村民与都域、六块、上冲、上寨、上屋、底屋组的村民在土地界址上存在分歧,不时发生群体冲突,30多年来未能和解,村民的生产生活深受困扰。
诉讼联络员、永安村村支书张耀群把情况反映至法庭后,潘锦波三次进村走访群众,核实情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联合诉讼联络员及村中族老到界址现场开庭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有分歧的各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石桥法庭针对辖区内乡镇多,村屯分散,对执行、法律文书送达造成困难这一问题,在各村屯的村民中,物色合适的人担任法庭的联络员,让联络员关注社情民意,发现村里出现矛盾纠纷就及时与法庭联系,争取尽快化解,促使联络员成为社情民意的“传达员”、矛盾化解的“调解员”和法院工作的“宣传员”,有效的从源头上化解纠纷。同时,石桥法庭还积极调研,从源头寻找纠纷原因,积极提出司法建议,预防纠纷发生,规范村社自治行为,创建“无诉村屯”,让村民们生活在和谐稳定的环境里,安居乐业。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人民法庭处在调节利益冲突、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承担着极其繁重的审判工作以及其它社会工作任务。“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法庭就得把老百姓装在心里。把老百姓的事情解决好,就是我们的最大心愿。”潘锦波道出了石桥法庭全体干警的心声,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法律的真谛,让司法公正变成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东西。
(苏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