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苍梧县人民法院清理出的7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以执行和解方式全部执结。这7件案件的执行标的达90余万元,且全部到位。
据了解,苍梧县人民法院为配合《全区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督察方案》实施,于2013年6月份开展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积案清理专项工作。经摸底排查,共整理出7件涉党政机关案件。经调查,发现上述案件具有数额大、时间久、涉案乡镇财政困难等特点,执行起来非常困难。
针对上述案件的复杂性,院领导十分重视,多次反复分析案情,寻找执行的突破口,并专门成立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领导组。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乡镇机关多次以区划调整、财政困难等理由表示无法执行。专案组在了解上述情况后,多次到涉案乡镇机关进行法制宣传,让涉案乡镇机关负责人认识到政府部门主动带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重要性。在专案组的多番努力下,7起案件均达成了执行和解。至此,苍梧县人民法院清理出的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全部结案,结案和解率100%。
此次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有效提升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此次专项活动,政府部门带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对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遵守法律规范、自觉履行生效法律义务起到了重要作用。
(黎毅华 黄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