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要申请扣车,今天下午交警就要放车了,我妻子现在还在昏迷中,车主又不再拿钱来交医药费了,我没钱给她医了……”一名中年男子一瘸一拐地走进苍梧县法院立案大厅,哽咽着对叶向前庭长说道。叶向前递给他一杯热茶,说:“您别着急,坐下来喝口热茶再慢慢说。您先把材料给我看一下好吗?”
这名男子叫廖某振,妻子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由梧州往龙圩行驶时与对向行驶左转弯掉头的黎某松发生碰撞,造成刘某严重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原告受伤后被送往梧州市中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至今昏迷不醒,已花费了医药费12万余元,廖某振因腿部有疾不能工作没有经济收入,借遍亲友筹来的6万多元很快便用完了。车主蔡某林和司机黎某松在事故发生后支付了4万元医药费。叶向前详细审查了廖某振提交的材料后,马上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赶到交警部门,依法扣押肇事车辆。
送达民事裁定书时,叶向前主动邀请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后,蔡某林情绪十分激动,对廖某振申请扣车的做法表示非常不满,大声说:“我们几次到医院找你谈都没见人,现在你一声不哼就申请扣了我的车,随你起诉吧,反正扣了车也就没有了收入,等法院判了也没有钱赔。”见此情形,叶向前让双方到不同的调解室坐下,从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又不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生产生活的角度出发,分别向他们阐明法理、明析责任,从法、理、情入手耐心细致的说服,几经劝解、磋商,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黎某松表示造成交通事故虽非自己故意所为,但造成刘某严重受伤他也感到非常歉疚,他们同意廖某的要求再支付5万元治疗费,并向法院提交10万元保证金。廖某亦同意将已扣押的车辆转为查封状态以便以便继续营运,筹措资金。双方达成协议后,叶向前迅速作出裁定并办理好相关手续,蔡某林也随即将5万元交到了廖某手中。双方当事人对事情的处理都表示非常满意,蔡某林诚恳地对廖某和法官说:“车子可以继续营运我就有办法筹钱了,谢谢你们信任我,以后法院判我赔多少我都会按时支付的。”廖某也感激地说,“多谢法官,多亏有你帮忙协调,不然我妻子都没有钱继续治病了,我过来时医生说她的情况有好转了,可能快要醒过来了……”
一直以来,苍梧法院立案庭法官在便民、利民上狠下功夫,坚持兼顾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符合诉前保全条件的案件果断采取保全措施,同时强化诉前调解职能,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尽早坐下来,并晓以利害,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叶向前 卢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