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官倾力调解 农民工喜获赔偿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9-23  分享到:

 

“一年啦,我的赔偿款终于有着落了!陈法官,真是太谢谢你啦!”近日,苍梧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责任的案件。从农村到城里来务工维持生计的吴某梅拿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后,看着带有鲜红国徽图案的法院印章,激动地连声向承办法官道谢。

2012年,吴某梅经熟人介绍后到被告某建筑公司的工地务工。2012717,吴某梅在搬运铁架的过程中被铁架戳到,眼部不慎受伤。吴某梅受伤后即到县人民医院医治,因伤势严重,后转至市人民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一万六千余元。期间,该工地项目的承包人李某支付了医疗费一万两千元。出院后,吴某梅的眼损伤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为此,吴某梅多次找到被告某建筑公司及项目承包人李某协商赔偿事宜,无果。2013723,吴某梅遂一纸诉状将两被告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此案的法官考虑到,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因此,对于农民工维权的案件必须高度负责,在认真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此,承办法官亲自到事故现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在调解中,承办法官结合原告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积极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在承办法官艰苦细致的调解下,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扣减已支付的12000元,被告李某及被告某建筑公司自愿共同再赔偿原告吴某梅83000

 这只是苍梧法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激增,而农民工的法律知识较为欠缺。针对这一实际情况,苍梧法院及时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优先处理,推行快立案、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执行的“五快”工作模式,及时、有效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黄恩 陈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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