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原来,被告某电子有限公司是在大陆设立的台湾企业。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期间, 原告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向被告供货硅胶产品,货款总计5911080元, 被告己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二百余万元,尚欠货款近四百万元未付。原告遂起诉至苍梧法院。工业园区法庭的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表示愿意支付货款,原告亦体谅被告资金方面的困境,同意被告分期付款。
回访中,法庭法官先是深入该公司厂房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随后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谈,了解他们面临的困难,解答他们的问题,并激励该公司在面临困境能按部就班、稳抓生产,用积极的心态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该企业负责人看到法庭的法官们亲自深入企业到他们身边关切地询问,在感激和欣慰中表示公司一定会践行诚实守信原则,克服困难,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工业园区法庭高度重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工作,通过定期 “回访涉案当事人”活动,释法明理,解疑答难,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化解矛盾,息判息诉,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易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