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高墙内的调解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9-10  分享到:

 

95日上午,广西苍梧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到梧州监狱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合同纠纷案, 这是法院在协助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中,树立便民、爱民、为民理念,把司法为民行为落实到具体实际工作中,根据辖区收贷案件的特点,找出有利于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充分发挥和谐司法的作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731,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县支行向法院起诉被告李某欠款3万多元,法院经了解得知,被告李某于2011915向原告农行苍梧县支行申办了一张金穗信用卡,之后陆续进行消费使用,由于李某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对于金钱的使用没有节制,致使挥霍过度,多次透支使用信用卡,农行经多次催收,李某陆续偿还了一些本金及利息,到2012年李某因犯下了一起刑事案件,被羁押在梧州监狱服刑,致使无法继续还贷,到20135月,本金加利息已欠下3万多元。

为了依法保护金融债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努力寻找案件突破口,法院把庭审现场搬到了监区里,让当事人双方面对面协商,庭审中,法官展开说法说理的调解工作,促使被告李某对自己存在的过错的大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了一个直观的了解,最终李某表示自己虽已身陷囹圄无法正常还贷,但自己将于一个月后出狱,到时将积极筹款还钱,并与原告农行达成了一次性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33340.98元的调解协议,一场高墙里的调解圆满成功。

(林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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