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诉前联调止纠纷 精神病人获赔偿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8-30  分享到:

 

 “是你害我儿子喝农药的。你不赔我20000元,我就要杀了你儿子”曾某对李某扬言道。这是发生在苍梧县岭脚镇人和派出所调解时发生的惊心动魄的一幕。

以死威胁的矛盾激发,派出所决定启动诉前联调机制。828日上午,岭脚法庭庭长钟钊生会同人和派出所、岭脚司法所、岭脚镇综治办组成的联合调处组赶到事发现场。

原来,曾姓夫妇儿子曾×有精神病。719其到李某店铺拿了6包烟没有给钱,李某和曾×发生肢体冲突。726曾某向人和派出所报案,称其儿子被李某打伤,并要求处理。82曾×喝农药住院抢救用去医药费近9000元,曾某要求李某赔偿。李某提出曾×偷烟不给钱在先,喝农药与李某无关不愿赔偿,且语气强硬。曾某扬言,如果李某不赔偿20000元,就要杀死李某的儿子,情绪失控。

充分了解案情后,钟庭长向调处组提出,根据自己办案经验判断这只是一件普通的邻里之间的人身、财产治安管理案件,双方矛盾根源在于对案件蕴含的法与理理解缺失,通过认真做思想工作是可以化解的。

调解随即展开,先稳定曾某夫妇的情绪,问及他们儿子现在的安康并允诺给予帮助度过难关,提出作为父母痛爱儿子人之常情,但应推己及人,不能有故意剥夺他人儿子生命的思想。在案情上,做了细致分析,从发生肢体冲突到喝农药已时隔十多日,相隔期间里曾某儿子是否经历了其他事情?喝农药与上次肢体冲突致使精神受到刺激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只是可能。同时,作为家长和监护人,曾某家里农药保管不善,且儿子去拿别人东西,曾某也是有失管理、监督之责。钟庭长的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于法。针对李某提出,当身边出现小偷时应及时报警或扭送,不能以暴力、非法方式损害他人身心健康,尤其对一个精神病人使用暴力所产生的后果常常不能预料与控制。李某也存在一定的过错责任。

在法与理面前,双方当事人作出退让并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愿意一次性当场支付曾某3000元,曾某也放弃追究李某的其他民事法律责任,双方握手言和,以死威胁的矛盾终于化解了。

(钟钊生 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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