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召开提升队伍素质能力转变政风行风动员会
会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程国先指出,深入开展“三项活动”,是我县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和当前积极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县社会矛盾凸显,各种社会矛盾叠加,社会管理难点交织,对我县广大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我局作风行风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的形势下,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应着重从四个方面去提高:一是要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积极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增进同群众的感情。二是要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继续完善保障公平正义执法司法制度,努力提高我县广大司法干部、律师把握运用法律政策、水平。三是要着力提升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努力完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快建立专业性调解工作的机制和组织。四是要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拒腐防变能力。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我局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我局重点领域和各个关键环节。
会上,县委政法委书记何勇翔做了重要指示。他强调,政法干部一是要敢于管理,科学管理。管理是门学问,多学习,多自省。责任落实是关键,以制度管理人,以榜样引领人,以情感凝聚人。二是要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必须提升自身的协调能力,首先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这样才有说服力。其次是要多主动沟通,了解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协调方法。三是要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素质能力。第一要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多走群众路线,多接地气。第二要提高自身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工作中要坚守底线,既善于从法律视角依法办事,又要善于从社会视角处理问题。第三要提高应对舆论的能力。注重事实,讲究策略,不要乱表态。
(王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