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园春· 赠石桥法庭
梁嗣毅
只为求真,不慕虚名,石桥法庭。看蓬勃向上,凝聚才英。奉公廉洁,气正风清。恪尽职守,业务通精,政法天地任驰骋。齐同心,扬团队精神,业绩提升。
石桥法庭 全心为民
梁嗣毅
石峰灵气纳仁君,
桥旁宣栏普乡亲。
法律遵循和谐观,
庭家守纪安定闻。
全力奉公求真谛,
心念励己去伪因。
为众执法伸正义,
民安国泰颂党恩。
走进苍梧县人民法院石桥法庭,浓浓的文化气息扑面而来。一首首淳朴高雅的诗词,一幅幅意境高远的字画,一句句修身养廉的名言,都汇集在石桥法庭独具本土特色的文化室里,营造出浓浓的廉政氛围,弘扬着法官公正无私的为民情怀。
石桥法庭坐落在有着悠久的诗词文化底蕴、荣获“全国诗词之乡”荣誉称号的石桥镇。结合本土特色,石桥法庭开展了富有成效地的法庭特色文化建设。2012年,石桥法庭被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首批“人民法庭文化建设示范法庭”荣誉称号。
文化润色法庭 廉政氛围浓郁
石桥法庭结合石桥镇是全国诗词之乡以及当地深厚的文化氛围的实际,通过书画、诗词、格言、警句等形式,将法庭党建文化、审判文化、法官职业文化、法官形象文化、廉政文化、管理文化、和谐文化融会其中,把法学渊源、民族精神、地方文化与法官职业特点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警的职业道德素质水平、思想境界。
经过精心的设计,石桥法庭在立案室、审判庭以及走廊等地方,装点了宣传标语、法庭格言、警示标语、庭训及字画,同时,绿化庭内环境,营造出了具有一定文化内涵、环境优雅、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工作环境。
该庭还依托石桥镇东安诗社这一平台,邀请当地有名望的乡村诗人前来座谈,与他们一起吟唱法庭廉政文化并将所吟诗词上墙,引导干警正确价值取向。通过思想文化的引领,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提升群众对法官群体的信任感。
文化服务审判 工作成效显著
石桥法庭在审判工作中不断挖掘法庭文化的内涵,形成了有法庭特色的司法文化,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守护乡土和谐,突出便民利民惠民的司法方式上下功夫。2012年,该庭受理民事案件188件,结案187件,结案率99.47%,多年来无投诉、申诉、上访案件,群众满意率达100%。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较快平稳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方便群众诉讼,该庭坚持巡回办案。通过巡回法庭进村屯,在审理案件同时进一步释法析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借用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活生生的事例进行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更加接近和信任司法,营造农村社会良好法治环境,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2010年以来,该庭共开展巡回办案189件,调撤成功率达90%。
同时,该庭积极探索解决边远山区法庭诉讼、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在辖区内乡镇村屯设立了诉讼联络员制度。通过诉讼联络员做到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升人民法院审判水平。通过诉讼联络员送达各类法律文书、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协助执行,为当地百姓有效地解决了一大批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
文化提升素质 队伍彰显活力
基层法庭工作环境艰辛,工作压力较大。石桥法庭在推进法庭文化建设工作中,注重队伍思想素质的提升以及法官业务能力的培养,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在法庭内部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协助的良好和谐氛围。通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利用先进的文化熏陶干警、感染干警,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购买各类书籍,积极开展法庭读书学习活动,引导干警养成勤学善思的良好习惯;通过在每个干警的桌面上摆放各自喜爱的廉政格言,开展廉政感悟和承诺,使他们时时受到廉洁的熏陶。同时,以文化长廊、法庭书苑为平台,在法庭内部悬挂干警自己创作的书画,发挥文化建设中的展示、教育、激励干警的作用,引导干警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修养,带动工作的全面提高,促进法庭思想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2009年至今,石桥法庭获自治区级和市级表彰各6次;2010年被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2009、2010年连续两年荣立区高院集体三等功;庭长潘锦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感动梧州法院优秀人物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卓有成效的法庭文化建设使该庭形成了一种催人奋进的主旋律,迸发出一种给社会以信任感、给队伍以激励感的巨大力量,从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走出了一条独具石桥特色的法庭文化建设之路。
(黄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