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初以来,苍梧法院石桥法庭辖区案件纠纷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上升,为及时化解案件纠纷,石桥法庭通过构建“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将联动调解的阵地放在诉前阶段。在借助辖区司法所及县调处办充当“人民调解”中间人角色的基础上,针对社会矛盾高发的相邻纠纷、山林承包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领域,在石桥法庭五个辖区的乡镇司法所共同搭建“诉前联调”工作平台,指引当事人先行选择以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石桥法庭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诉前联合调解”机制,联合县调处办及六堡司法所对梁某某与公平村委会进行调解,经过联合部门各方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并同意进行调解,梁某某亦即时表态愿意赞助一定的款项用于公平村乡村道路建设,村委会表示因赞助款属于村集体利益事项,回去征求村民意见后,再同梁某某协商解决问题。
“诉前联合调解”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使法院在诉前阶段化解了大量案件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社会的和谐因素。
(范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