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近年以来,苍梧法院一改“坐堂问案”的工作方式,积极探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机制,将“巡回法庭”开进乡镇街道、田间地头、集市菜场,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2011年该院巡回办案114件,同比上年同期上升17%。
创新理念,转变思路。针对苍梧县乡镇较多、交通不便的地域特点,该院以开展巡回法庭,实施巡回办案制度为中心,拓展司法服务功能,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在化解纠纷、便民诉讼、普法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构建机制,完善格局。该院积极探寻审判工作新机制,以驻交巡警大队“交通巡回法庭”和驻村“巡回法庭”为基础,“流动巡回法庭”为补充的工作格局;抽调业务素质能力强、热心群众工作的优秀法官组建巡回法庭的法官队伍,落实法官巡回办案值班工作制度;对无经济来源和生活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其他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对涉及妇女儿童、孤寡老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设立诉讼“绿色通道”,实施“快立案、快审理、快送达、快调解和快执行”的“五快”工作模式,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审教结合,安定一方。积极发挥巡回审判宣传教育功能,对离婚纠纷、相邻纠纷、劳资纠纷等简易典型案件,实行当场立案、现场开庭审理。2011年该院巡回法庭在减轻群众诉累的同时,使现场接受教育的村民超过1千余人次,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安定一方”的社会效果。
巡回审判, 便民利民。该院 “巡回审判”工作格局的完善,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诉讼,形成了就地调解、诉讼、赔付绿色通道的统一,多方位展现了司法的灵活性和能动性,不仅缩短了法定诉讼周期,方便了群众,而且宣传了法律知识,有力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赞誉。
(毛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