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和市中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要求,苍梧法院立足本院工作实际,从四个方面完善工作格局,为地方经济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强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增强群众观念,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要走群众路线,增进群众感情,以解决上访群众诉求为平台,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把群众观念贯穿于诉前、审理过程中、审判结束后各个环节,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力争把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提升审判质量,强化源头治理。建立案件信访评估预防机制、错案责任追究和通报机制等,加强案件流程的动态管理与监控,杜绝“瑕疵案件”、“错案”的发生,提高案件审判质效,确保每一个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强化源头治理,减少矛盾激化的因素。
三是多部门积极参与,构建联动工作大格局。涉诉信访工作既是稳定问题,又是民生问题。该院积极参与由当地党委政府牵头、政法委协调、政法部门主办、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的工作力度。
四是加强群众、媒体和人大监督,丰富“阳光司法”内容。积极探索阳光司法工作新机制,拓宽社会监督平台,完善群众、媒体和人大参与法院信访工作衔接机制,更好地疏通和拓宽人民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毛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