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法院岭脚法庭着力打造“便民型”法庭建设显成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3-13  分享到:

苍梧县法院岭脚中心人民法庭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析形势,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环节,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大大增强了法庭服务基层、化解矛盾、保障稳定的能力。

  一是规范行政管理制度的建设。根据上级法院和本院的有关规定,因地制宜,结合本庭实际,制定了《岭脚法庭考核细则及工作管理制度》。使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各项制度涉及到了每个管理细节,明确了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书记员、法警等岗位职责和具体要求。通过建立岗位责任制,使法庭各项工作得到按部就班进行。

  二是建全了审判管理制度。审判管理是法院管理的核心和重点,岭脚中心法庭通过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首先是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监督机制。实行案件流程管理与实体裁判相分离,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形成私自接触隔离带。其次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机制。对已结案件实行“月评查,季讲评”制度,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指导,从案件程序和实体上全面评查。每月进行一次通报,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案件质量讲评。最后是建立查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监督机制。以信访、监督举报为主体,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科学的审判管理机制,确保了审判权的正确使用,为公正司法提供了全方位的行为规范支撑,真正实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三是建立了科学的诉讼联络员,创新了便民司法流动服务制度。针对诉讼难的情况,以及岭脚中心庭历年来案件居高不下的问题,首先是开辟收案“绿色通道”制度,为方便辖区群众提起诉讼。为此法庭开展“收案服务联络员”,在3个乡镇的3个司法所、5个社区、55个自然村中都建立起诉讼联络站。法庭在每个联络站都邀请一名德高望重的人员为法院诉讼案件与非诉案件的联络员,当事人可以就近到村、司法所、社区的联络员处提交诉讼材料,或由联络员约好双方或一方在指定的时间里,由法庭派人来审查有关材料后,就地立案或就地释法调解,使不必要进入诉讼程序的纷争解决在燃眉状态。并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为此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来,就地立案和巡回立案占法庭总立案数的50%以上。法庭的警车就变成了流动的立案室。其次是开通法律咨询电话,并向各村分发业务联系、执法监督卡来方便当事人了解法律的动向及对法庭工作进行监督。再次是开展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帮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手续,有力地保护弱势群体。最后是设立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及选择典型案件适时安排巡回审判。

2009年起至今,本庭通过释法化解当事人矛盾的案件已达360多起,使当事人的恩怨化解在非诉状态中,也使法庭收案最高一年为312件,到2009年降至为114件,2010年为79件,2011年只有72件。 这些做法为法庭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赢得了辖区群众的高度称赞和支持。

(钟钊生  叶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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