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真的是了不起。”4月26日,南宁市邕宁区政法委书记农建进带领政法考察组一行来我县考察农村法律助理员工作,当听到苍梧县新地镇都梅村支书介绍本村24名农村法律助理员每月只领取30元的补贴,却能坚持义务大力化解农村社会矛盾,自2007年8月以来,全村无一例刑事案件,无一例上访案件,实现矛盾纠纷“零上报”后,农建进书记竖起大拇指,连续夸了两声“了不起”。
建立农村法律助理员队伍,是梧州市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一项新举措。自2007年8月份苍梧县组建农村法律助理员队伍以来,苍梧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法律助理员队伍建设,把服务农民、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农村法律助理员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分别拨出专项经费,为农村法律助理员购置必备的工作用具及法律书籍。同时,建章立制,加强培训,把农村法律助理员工作逐步推向规范化。
一、建章立制,推进农村法律助理员工作规范化。一是建立和推进了农村法律助理员管理制度,对农村法律助理员的性质、聘用、职责、考核、培训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建立和推进农村法律助理员工作制度,明确农村法律助理员在法制宣传、调处矛盾纠纷、信息报送、维护农民权益、档案管理及廉洁自律等六方面的工作职责。三是建立民间纠纷调解统计上报及信息反馈制度,不得迟报、不得漏报、不得瞒报,保证信息畅通等。
二、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农村法律助理员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一是每年召集全县农村法律助理员参加轮训学习一次;二是由县司法局选派从事调解工作多年的资深律师每年分别到全县十二个镇进行巡回面对面进行指导和培训;三是各镇司法所通过举办培训班、调解案件、以案说法、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法律助理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目前,该县农村法律助理员共有392名,几年来,他们一是充分发挥农村法制宣传员作用,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途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二是充分发挥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员作用。该县农村法律助理员现已成为一支分布在广大农村田头的农村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农村法律助理员的身影。三是充分发挥农村民意信息员作用。我县农村法律助理员现已成为最基层、最快捷、最有力的信息员、情报员,是党委、政府体察社区民意的“千里眼”、“顺风耳”,是分布在千家万户中的农村维稳红细胞。四是充分发挥农民权益维权员的作用。法律知识水平较高的法律助理员代农民群众拟法律文书,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权,遇到法律问题,依法走法律途径解决。几年来,苍梧县广大农村法律助理员无私奉献,默默工作。截止2011年3月,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336起,调解成功4123起,成功率95﹪,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黄健 王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