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法院坚持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绝不让农民工流汗、流血之后再流泪。
简化诉讼程序上用功,开展司法救助,为农民工诉讼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原则,根据每个案件不同情况,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捷、高效的优势,缩短办案时间,提高诉讼效率,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切实给予救助,依法实行诉讼费用减免缓,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
强化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上用功,依法保护弱势群体。针对农民工文化与法律素质偏低,缺乏证据保存意识的情况,在诉讼中依法强化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主动及时地依法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对于农民工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被拖欠的书面证据,只要农民工能举出证明其与被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部分证据,即推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农民工取证难问题,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
加大执行力度上用功,保护农民工实体权利。一方面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用人单位诉讼期间抽逃资金,转移财产而导致法院裁判无法执行;另一方面对已结农民工案件,特案特办,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方式快立快执,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现。
加强农民工的普法宣传力度上用功,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通过散发法律宣传材料,开办维权讲座,以案讲法等多种形式在农民工普及法律知识,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农民工敢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聂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