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法院多举措强化民意沟通工作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06-26  分享到:

为进一步做好民意沟通工作,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苍梧县法院采取多种措施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该院将院长当面接访与电话、信函、网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在办公大厅内公布了院长的办公电话、电子信箱、通信方式,如果当事人不能在院长接待日与院长面谈,还可以采取直接给院长发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问题;如果遇到有些案件当事人出于某种原因或顾虑,不能、不愿在院长接待日当面反映问题的情况,院长认为确有必要上门接访的,主动上门听取当事人反映问题,突破了院长接待日的空间限制,进一步加强了民意沟通工作,保证院长与群众“心连心”。

    二、完善乡镇、村联系点。该院结合“新农村指导员”工作的开展,做好法官与农村、农民的联系工作,该院要求干警每周至少要深入村委一次,以及时了解所承包村委群众的思想动向,更好的了解民情民意。通过了解到的民情民意,准确把握所包村出现的问题,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将不安全的事故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源头上消除矛盾纠纷的萌芽,为建设和谐新农村提供法律保障。

    三、完善法官与代表联系制度。该院积极开展法官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们的意见与建议。其次,主动向人大汇报法院的重要工作、重大案件情况,争取代表们的理解与支持。另外,邀请代表们参与案件调解、执行等工作,促使该院法官与代表们进一步沟通,更便捷的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四、完善民意沟通反馈制度。对于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民情民意和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该院认真、及时的进行梳理和归纳,尽可能在短时间内形成书面分析及解决问题的材料,上报院党组,并向相关的庭室及直接责任人通报,令其限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并认真整改,督促业务庭室落实民意。其次,通过书面、电话、登门、座谈、通报会等形式向群众反馈,切实践行司法为民、便民、利民。

(王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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