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梧县公安局法制室被自治区公安厅授予“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服务工作先进组织单位”光荣称号,这是广西全区七个获此殊荣的单位中惟一一个县级公安机关基层单位。
据了解,苍梧县公安局自成立以法制室民警为主体的执法服务队以来,该局法制室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三个服务”,即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办案服务;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全体民警不怕苦累,认真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做好法律服务。2008年度为基层执法办案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约150人次,参与办理刑事案件41起,办理行政案件60起,审核案件1000件(次),参与其它执法活动30次。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败诉案件和因执法问题越级上访的涉警涉诉案件。
年内,该局法制室组织执法服务队先后举办了6期有局领导、室、所、队长(主任)以及法制员共300多人参加的多种形式的执法讲座,在讲座中解答了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问题65个,其它执法问题50个。
一年来,该局法制室带领执法服务队共审立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案5起,实行全程跟踪,提供法律保障,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人。同时执法服务队从实际出发,抓住关键,突出重点,通过充实队伍、讲座培训、参与办案等方法帮助基层执法办案单位解决难题,全面落实各项维权工作措施,建立常态执法考评机制,使执法服务队工作日常化、制度化、长期化出色地完成了执法质量服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提高了实战单位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因而,苍梧县公安局2008年执法质量考评被自治区公安厅评定为优秀等级,局法制室也因此荣立2008年年度集体三等功一次。
(李健初 欧阳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