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陪审员的职能作用,全面规范人民陪审工作,拓展陪审员参审的广度和深度。今年,该院6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5件,无一案件因当事人不服裁判而上访,实现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审判的双赢。
该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坚持每年为新老陪审员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进行必要的上岗前培训,确保他们在审判中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坚决克服只有形式的陪审,努力提高陪审质量。
二是适时开展陪审工作的经验交流,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请一些老陪审员介绍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方法,与新任陪审员进行切磋交流,以提高陪审员的陪审能力。
三是在具体陪审任务分配上,因人而异,根据陪审员的知识、特长和工作阅历,将他们分配到不同的庭室,参加相关案件的审判,让他们当内行,做专家。例如,让具有教育阅历的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审判;让具有一定医疗知识的陪审员参加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审判等等,做到人尽其才。
四是建立陪审员联系制,坚持与人民陪审员保持经常的联系,听取陪审员对法院改革和审判工作的建议,通过他们进一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当前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整和改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为民。
五是陪审员与审判员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裁判权,重视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作用,重视他们发表的意见,不论合议庭由几名陪审员参加组成,在定案问题上始终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合议原则。
六是坚持社会影响特别大的案件让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争取最佳的社会效果。
(王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