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法院一天强制搬迁两栋房屋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04-20 分享到:
2009年4月9日,苍梧县人民法院车雅专副院长带领岭脚中心人民法庭、执行局全体干警和法警队两名司法警察在县人大代表刘静芝等相关人员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对位于岭脚镇人和街的两栋已依法拍卖的房屋进行强制搬迁。
此次强制搬迁的被执行人吴某某位于岭脚镇人和街沿江下路10号的房屋及被执行人关某某、刘某某位于岭脚镇人和街正西街55号的房屋已经被依法拍卖。经该院依法公告,并多次找当事人协商,但原屋主依然不愿意搬出。
4月9日,在强制搬迁被执行人吴某某的房屋时,被执行人吴某某的妻子罗某某情绪激动,经执行人员多次耐心做思想工作情绪仍然无法平静,并大哭大闹,坚决不愿搬出房屋,严重妨碍了执行人员强制搬迁工作的开展。为了保证罗某某的人身安全和强制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院依法对罗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在县人大代表刘静芝等相关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强制搬迁任务圆满完成,并顺利将两栋房屋移交给新房主。由于强制搬迁的地点是在人和街上,并且正好是人和街的赶集日,搬迁现场围聚了上百群众,使本次强制搬迁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对提高乡镇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积极作用。
(杨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