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法院获评为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03-23  分享到:

317,苍梧县人民政府授予苍梧县法院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县政府对该院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

2008年,该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各级政法委、各级人民法院的指示精神,加大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和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大力加强治安防范,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做好了广大群众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该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与县综治委签订的责任书的各项任务,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该院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维护了苍梧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创建平安、和谐苍梧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王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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