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决战决胜年,而“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是其中的重要方面,也是“三基”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面临着任务重、时间紧、困难多等诸多问题,苍梧县公安局党委不等不靠,把工作项目逐项落实到单位,落实到领导、落实到民警,并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相关单位做好督查工作。
今年6月,《苍梧县规范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审批下发后,该局加快实施步伐,按照“创新机制、提高效能;整合机构、优化配置;强化基层、夯实基础”的原则,局领导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做好规范机构设置的领导干部的考核、配置、任免准备工作。
这次规范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结合苍梧县实际,对局内职能相近、交叉的内设机构进行科学的精简撤并。归并后,苍梧县公安局新机构设置由四个部分组成:执法勤务机构(含选设机构)、综合管理机构、派出所、监管场所。
苍梧县公安局率先完成规范公安机关机构设置,进一步整合了职能配置、优化了警力资源,推动了警力下沉,迅速建立起一个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警令畅通、职能、机构、序列和称谓规范统一、职责、权限一致的县级公安机关组织机构,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任务,必将为建设一个平安和谐新苍梧作出更大贡献。
(李健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