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伟兴带队实地调查取证
2018年以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案件上勇于探索,大胆尝试。截止8月17日,该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方式,成功督促苍梧县国土资源局追缴并收回1.25亿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
今年2月,苍梧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履职中发现,某地产集团公司于2017年5月期间在苍梧县国土资源局对国有土地挂牌竞价时,以人民币6637万元竞得梧州市龙圩区苍海新区51余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双方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规定,该公司应在签订合同后于2017年6月19到2018年1月18日期间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政策规定的相关税费,但该地产公司缴纳了1327万元土地竞买保证金抵作出让价款后,尚有5310万元一直拖欠未缴纳。
▲苍梧县检察院民行科公益诉讼办案组到苍梧县国土局了解情况
苍梧检察院通过对案件进行审查评估后,决定对该案件进行立案。经过调查核实并收集相关证据,于5月11日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苍梧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向该公司催缴欠缴的5310万元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
▲苍梧县检察院民行科公益诉讼办案组查阅相关证据
苍梧县国土局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决定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向该公司发出《催缴土地出让金通知》,及时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告知检察机关监督情况等,并责令该公司限期缴纳欠缴的土地出让金。不到1个月,该地产公司就主动到国土局缴纳了欠缴的5300多万元土地出让金以及1080多万元的违约金及利息,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遭受损失。
成功办理上述案件后,苍梧县检察院办案人员总结办案经验,马不停蹄,在收到另一件涉及欠缴土地出让金案件的线索后,即刻开展对该案件调查。
通过调查核实,由于苍梧县国土资源局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致使梧州市某某有限公司在2014年8月至今欠缴出地出让金6127万元。在苍梧县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截止目前为止,该公司欠缴的6127万元的出地出让金已全部缴纳完毕。
▲苍梧县检察院民行科公益诉讼办案组利用无人机遥感技术采集证据
苍梧县检察院成功办理苍梧县国土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收回1.25亿元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在当地社会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该案是梧州市首例国土使用权出让领域取得监督实效的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有效防止巨额国有资产遭受损失,而且有效监督了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苍梧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