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件案子忙了3年,为了一份事业坚守20多年。我们的潘锦波法官就是这样一位在平凡的岗位上为法治事业默默付出的人。”近日,记者在苍梧县人民法院采访时,院长潘家绪如是评价该院执行局局长潘锦波。
潘锦波从事审判执行工作23年,在乡镇法庭一待就是19年,因成绩突出,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等光荣称号,并获得全国法院荣誉天平奖章。
▲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接见全国优秀法官潘锦波
2014年,潘锦波就任执行局局长。4年来,他带领执行团队创新执行方式,努力破解执行难,执结案件数大幅增长,维护了法律权威,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当事人石某从2014年1月起,多次向梧州市某公司赊购烟花爆竹,后双方发生纠纷将官司打到苍梧县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石某偿还货款。然而,石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梧州市某公司于2016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石某已不知去向。
作为该案主办法官,潘锦波为了查找石某的下落,带领执行干警奔波了两天,终于查明石某已于2015年7月将户籍迁移香港的事实。
▲下乡执行
在潘锦波的带领下,执行干警在2016年中秋节、春节,甚至是圩日,多次前往石某原籍查询其动向,但一直未发现石某的踪影。由于无法查询到石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在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之后,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终结了该案的执行程序,但潘锦波不言放弃。几年来,他组织干警经常对石某的动向和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在执行其他案件的路途中,若是顺道也会前往石某的老家进行查探。
今年3月1日,潘锦波得知石某返回老家后,迅速组织干警赶往石某老家进行执行,但扑了个空。
4月11日16时许,该院执行局收到信息,石某出现在某饭店。为了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时机,潘锦波立即带领干警赶往该饭店截住石某。面对石某消极应对执行的态度,执行干警依法将其传唤到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拘留所,石某深刻认识到:无论是香港居民还是大陆居民,都必须履行人民法院裁判确定的义务。最终,经过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石某分期偿还货款。
“您好!潘法官,我向你提供被执行人黎某的线索……”1月18日下午6时许,申请执行人李某致电潘锦波,告知被执行人已返回家中的消息。
黎某家住岭脚镇大隆村,其因买卖货物与申请执行人李某产生纠纷,法院判决黎某给付货款25万元给李某,但他一直未履行。2017年2月9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黎某为躲避执行,玩起了失踪。
兵贵神速!当获知黎某返家的消息后,潘锦波和同事赶紧驱车向岭脚镇挺进。汽车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上颠簸了一个小时后,到达黎某所在的村落。为避免打草惊蛇,潘锦波和同事将警车隐蔽好,一行人一边走一边观察情况。
晚上8时30分,潘锦波一行找到黎某住处。黎某家在半坡上,有前后两个门,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开展行动:潘锦波带队从前门进入;两名法警从后门进入;另一名法警在路口戒备。8时40分,执行干警逮住黎某,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潘锦波和同事将黎某押送至看守所时,已是次日凌晨1时20分。
“管好自己的嘴,迈好自己的腿,时刻绷紧一根廉洁的弦。”潘锦波经常提醒执行干警算好经济账、政治账、前途账、亲属账和人情账,坚守职业良知和道德底线。凡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先做到,潘锦波廉洁自律,用好权、履好职。
▲潘锦波为当事人进行调解
2016年12月的一天,潘锦波与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广东省封开县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警车还未驶出梧州市境内,潘锦波的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
“老朋友啊,听说你要来我们封开办案,中午我来安排你们的工作餐。”一个多年没有联系的朋友联系上了潘锦波。
“对不起,公务在身,不能赴宴。”潘锦波拒绝了朋友的邀请。后来他才知道,朋友接受了被执行人的请托,想请法院执行干警吃饭,以便说情。
23个春秋,潘锦波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践行着“公正、为民、廉洁”的理念,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作者:李继远 张玮茹 韦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