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此次债权人会议,由潘家绪担任审判长,与该院民一庭庭长何云、民二庭庭长陈国新组成合议庭,17余户债权人、管理人代表、债权人法定代表人及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管理人通报了债权人申报债权情况、阶段性工作报告、报酬方案、财产情况说明等,并接受了债权人的询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债委会成员、议事规则、财产变价方案等,确认了无争议的债权。会议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下一步,将继续围绕债务人及其财产的下落开展工作。整场会议合法、高效、有序,依法推进了该起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进程,确保了债权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以及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最大化。
苍梧县法院将不断促进破产审判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相互衔接,完善破产审判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疏通“执转破”障碍,探索、积累解决“执行难”的鲜活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