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9点,梧州市林业局、梧州市森林公安局、苍梧县林业局、苍梧县森林公安局多部门共同协作,到旺甫镇开展了一次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及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流动宣传车在旺甫镇、石桥镇和梨埠镇3个乡镇的大街小巷进行广播宣传,森林公安民警给现场群众答疑解惑,耐心讲解森林法律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同时叮嘱群众清明期间一定要注意山间用火安全。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30余人,出动警车6辆,流动宣传车1辆,展示宣传展板5块,悬挂宣传横幅3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问题1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800余人。
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为平安林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宣传活动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