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入党初心” 补好“思想之钙”|苍梧检察院开展2018年首个党员活动日活动

来源:平安苍梧网  发布日期:2018-01-08  分享到:

“希望你们牢记使命、不忘初心,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1月5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开展2018年首个党员活动日活动,党总支书记王锦梅对过政治生日的党员提出了寄语和希望。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增强党员光荣感和责任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苍梧法院党总]支为1月份入党的2名党员庆祝了“政治生日”。

“很感谢支部提供这个机会,让我重温了9年前的入党志愿书,回想起当年的入党决心,对党充满了感激和感动!这次党日活动对自己是一次精神洗礼!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铭记宗旨,不忘初心!”党员干警梁家乾同志饱含深情地自我感言。党员干警甘宝莹也表示将“不忘入党初心,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活动中,根据县委的安排,全体党员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华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各党员围绕批示精神,查找个人“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并剖析了存在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


党员们一致认为这是一场“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监督”的廉政教育,会将纠正“四风”与从严治检相结合,强化自身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全面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严格执法办案,切实做到公平正义,继续努力提升检察形象。

 会上,党员代表李伟兴、甘旭海、李典纹、蔡潇洋、潘杰5位同志,就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此次党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党员的党性塑造,更是党组织对党员关怀的具体体现。活动结束后,大家都慷慨激昂,纷纷表示要进一步以身作则,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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