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苍梧县人民法院岭脚中心人民法庭成功地调解了一件离婚案件,取得了“开门红”。
当天下午原告梁某和陈某一起来到法庭,梁某泪光闪闪地向易金玉法官诉说被告的不是。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不给基本的生活费用,经常动手打人等等。梁某感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情绪非常激动地请求法庭判决她与陈某离婚。
易金玉法官首先安抚了当事人的情绪。通过与梁某、陈某交流得知,原、被告是自由恋爱且婚期长达十年之久,婚后有一些小矛盾但并非不可调和,梁某是因为一时冲动才提出离婚,而陈某并不同意且表示愿意改正以前的缺点。于是易金玉法官针对性的对梁某进行了劝解宽慰,同时,建议两人多沟通,法庭也会尽力帮助双方调解和好。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陈某当庭向梁某道歉,梁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双方在法庭干警的见证下重归于好,皆大欢喜,夫妻二人手拉着手离开了法庭。
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岭脚中心人民法庭牢记“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司法理念,在这次婚姻家庭纠纷中采取调解的方式,尽最大努力维护双方感情,取得当事人最满意的结果。
作者:周世泽
来源:苍梧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