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天气乍暖还寒,细雨迷蒙。正值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苍梧县司法局、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苍梧县教育局到石桥中学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苍梧县司法局副局长卢锦文、苍梧县教育局副局长郭锦源、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陶建武、副科长廖海洲、苍梧县司法局法制宣传股及苍梧县教育局安稳股的工作人员一行参加了活动。
活动首先进行的是法治宣传教育讲座,活动的主题是“学法懂法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廖海洲主讲。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校园欺凌、青少年自我保护等多方面内容及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讲解,并结合贴近青少年或石桥镇实际的典型案例进行释法教育。还结合青少年学生的日常行为,以生动详实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述了如何提高自身防护能力,如何应对突发情况等切实有效的安全知识,提醒青少年学生在日常行为规范中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纪守法、自我保护,加强学法,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共有550余名学生听取了此次法治宣传教育讲座。
法治讲座结束后,苍梧县司法局副局长卢锦文代表苍梧县司法局向石桥中学赠送了400册普法书籍。最后,苍梧县司法局法制宣传股的工作人员对石桥中学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指导。
青少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近两年来,苍梧县司法局、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苍梧县教育局不断加强合作,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了更强的工作合力,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新时代要求我们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更要求各部门要整合资源,加强协作,共同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方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作者:钟洁清
来源:苍梧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