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4时,苍梧县司法局利用党课学习时间开展了今年第四季度的学习中央“三个规定”专题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此次学习会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柱辉主讲,带领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对前三个季度的学习内容进行了再次梳理学习,也对一些反面典型案例进行了学习,达到了温故知新和警示教育的双重效果。
作者:钟洁清
来源:苍梧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