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锦梅率领控申科、办公室等多个部门的检察干警一行,就该院在2016年办理的三级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林某一案,再次进行了实地回访。
据了解,林某曾被故意伤害致重伤一级,且双目失明,构成二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后与家境贫寒的甘某某共同生活,现育有儿女共4人,仅靠其丈夫一人耕种1亩水田和每月领取300多元低保金艰难维持生活。据悉,其家中房屋为泥砖瓦房,修建于上世纪50、60年代,现房屋年久失修、逢雨漏水,已成为危房。为解决林某及其一家人的后顾之忧,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联合梧州市、自治区检察院对林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以帮助其尽快完成危房改造。此外,积极加强与政府、民政等部门沟通,协助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危改补贴政策的落实。
苍梧县检察院领导认为,林某一家人居住在年久失修的泥砖瓦房之中终究不安全,因此曾多次劝导林某的丈夫要尽快把新房子建好,争取早日入住。但因在农村建新房,讲究选定黄道吉日,所以直到近日准备动工打地基。
当检察干警们看到其一家人起居之所时,得知此前林某的旧式泥砖瓦房已经拆除,现在被迫暂时借居于附近村民的柴房中。尚未进门,一众检察干警们便分别与当时正在刚被拆除的房屋旧址上帮工的村民们热聊起来,鼓励他们要互助互爱,邻里之间多多支持关照,共同度过生活上的难关。
随后,王锦梅副检察长向林某的丈夫详细了解近况,询问了目前所遇到的困难,更仔细察看他们一家人现在所居住的柴房状况,并提醒他们:一要注意房屋地基、墙体是否稳固,特别是下雨天气一定要注意排查;二要注意电源电路安全,特别是谨防孩子们触目电线;三要注意防火,目前所住柴房面积窄小,人多空间小,行动不便,告知其一定要照顾好妻子和儿女。同时,还提醒甘某某,日后要戒除不良习性,好好为家庭、为孩子承担起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并语重心长地鼓励道:“艰难的日子会慢慢过去,一定要保持乐观,辛勤劳作,争取早日重新过上美好的日子。”
此次回访,苍梧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甘旭海特意通过远程网络视频对接,对林某一家人进行了视频接待。视频接待过程中,甘旭海科长热切地表达了自己对林某一家人的关心,并殷切希望他们的日子好起来、孩子长起来。
林某一家人热情地接待了前去探望的检察干警,并就苍梧县检察院领导一直以来对他们的关怀表示感谢。林某的丈夫还表示,要争取在明年春节前把新房建好落成,以便他们一家人住进安全的地方,让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李启海 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