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京南镇高稳村严某急匆匆来到京南司法所,情绪激动地向司法所工作人员申诉其房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声称承包方不赔偿损失就把事情闹大。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安抚了严某的情绪,并现场召开纠纷调处紧急会议,制定调处方案。
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兵分两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同时到现场查看出现质量问题的房屋。通过案情分析,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目前均在不理智的状态,若能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情况下,都还有劝和的余地。经过深入的调查了解,初步掌握到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及解决纠纷的切入点。不料,双方当事人却又聚集在一起,言语相加下刚缓和的事态又紧张起来。司法所工作人员火速赶赴现场后,及时分开争吵源头,利用情理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场面控制。承包商一方由于是由几个村民组成的,人数较多,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对责任也还不明确,不配合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针对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解说——房屋主体结构为建筑物的承重构造系统,包括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体、屋面。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将直接影响房屋的安全、使用功能与价值,致使住房人的目的不能实现,法律对此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即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在调解陷入僵局的时候,软磨硬泡往往是缓解双方情绪的有效利器,此时再加上一些得体的话语就能打动对方。作为基层调解员,必须要对本地区的风土人情、生活习惯知根知底,砺练口才,在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时,要多走访、多了解,及时掌握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把自己“公平、公正、公开”的调解原则及见解大胆表述出来,掌握处理纠纷的主动权,积极化解当事人的心理疙瘩,灵活机动地做好纠纷调处工作,力争在矛盾未激化之前得到有效处理。道出利害关系,并多次软磨硬泡、巧言妙语对他们开展思想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协议。至此,仅仅在24小时内,一件可大可小的矛盾从严重激化得到了妥善处理平息。
作者:梁汉光、李庆江、刘俊杰、卢颜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