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在玉林北流召开,会上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同志对一批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苍梧县检察院检察官王锦梅家庭获授予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荣誉称号,也是广西检察系统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幸运家庭。
检察官王锦梅是苍梧县检察院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夫妻俩在检察战线上工作近20年来,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积极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他们用生活中平平凡凡的事、点点滴滴的情诠释了文明家庭的真谛,谱写了文明健康的乐章,弘扬了检察家庭的美德。
王锦梅同志一家人和睦欢乐的场景
供稿: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龙静 、李典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