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院长深入梧州市基层法院调研

来源:平安苍梧网  发布日期:2017-07-10  分享到:

    7月7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克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梧州市的基层法院进行工作调研,黄克先后来到龙圩法院便民信息化诉讼服务站、苍梧法院,实地调研基层法院开展执法办案、基本解决执行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特色司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黄克院长强调,要落实好自治区高级法院七项重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贯彻好全区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现场推进会暨“百日清案”汇报会精神,把梧州法院好的经验做法继续推进和深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现有成绩,争取更大进步,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梧州市委副书记蒋海东、梧州市中院院长滕志华陪同调研。

 

 

 

 

 

 

 黄克院长一行首先实地视察了龙圩法院设在龙圩区政务中心的便民信息化诉讼服务站,听取了工作人员关于服务站各功能室的建设情况以及工作开展情况,与正在服务站办事的保险公司员工和群众进行了亲切交谈,了解他们的诉求,并勉励服务站干警要随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黄克院长还现场察看了龙圩区法院新审判业务用房设计蓝图,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要求龙圩区法院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快新审判业务用房的建设进度,切实解决异地办公的困难。

 

 随后,黄克院长一行来到苍梧法院调研,实地了解了苍梧县法院办公大楼以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情况。黄克院长还观看了相关工作板报。在看到“五查五整顿”展板时,黄克院长表示,苍梧县法院要把“百日清案”专项活动中碰到的问题结合五查五整顿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查摆,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在看到苍梧法院新审判业务用房板报时,黄克院长了解了建设项目用地、建设以及存在困难等情况,黄克院长表示地方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法院要帮助苍梧县法院想一想办法,切实推进项目建设。

 

 经过实地调研后,黄克院长组织梧州中院、苍梧县法院、龙圩区法院主要领导以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听取了梧州市法院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七项重点工作情况,特别详细了解了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及遇到的困难。

       梧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滕志华指出,虽然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和财政困难等客观原因,龙圩、苍梧两个法院的基础建设工作遇到了不少困难,信息化建设落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滞后,但龙圩、苍梧两个法院在困难面前能迎难而上,克难攻坚,团结和带领全体干警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龙圩区法院的调解工作一直处于全市前列,苍梧法院在“百日清案”活动中成绩突出,为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给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黄克院长认为,龙圩区法院和苍梧县法院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围绕七项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法院各项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较好成绩,特别是龙圩区法院充分利用有限的地方为群众提供便利的诉讼服务,主动服务大局,涌现了许多先进典型和司法品牌;苍梧县法院大力提升审判质效,狠抓执法办案,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重点指标排名全市法院前列。

       黄克院长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梧州市两级法院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面对新形势,要以新的理念规划各项工作,以新的措施实现工作目标。要紧紧抓住“百日清案”“执行攻坚年”工作的推进,强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二是加快龙圩、苍梧两个法院的基本建设步伐,尽快把审判业务大楼建起来。两个法院要主动作为,坚持高起点规划,设计要科学合理,功能齐全,立足长远,充分考虑信息化、科技化对审判业务用房的新要求,努力做到规划和设计一步到位,减少重复和浪费,要认真选好施工单位,努力缩短建设周期;针对基础建设资金困难,要主动积极向地方党委汇报,努力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多方筹集,解决资金不足,自治区高院将大力支持两个法院的基础建设,将两个法院的基建项目列为明年重点支持对象予以帮助。三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主动党委和政法委领导汇报法院工作,依靠党委领导,努力解决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最后,黄克院长对梧州市和龙圩区、苍梧县党委政府各级领导,以及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梧州市委副书记蒋海东代表梧州市委对黄克院长到梧州市调研指导工作表示感谢。蒋海东指出,自治区高院黄克院长对梧州两级法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指明了方向,特别是对梧州两级法院基础建设非常重视并表态全力支持,梧州市委市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大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力度,希望全市法院干警务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黄克院长的讲话精神,以现场会为契机,切实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特别是抓好基础建设工作,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会上,自治区高院民一庭庭长唐海波、行装处处长韦新荣分别就“百日清案”活动和基础建设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

     

 

来源:梧州中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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