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三级联动 联合救助刑事被害人

来源:平安苍梧网  发布日期:2016-12-01  分享到:
          201611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继胜、梧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黄昱在苍梧县委政法委书记梁兵和苍梧县检察院检察长金兆军的陪同下,不辞远途劳碌、驱车深入到苍梧县沙头镇大寨村看望慰问刑事被害人林某,并送上国家司法救助金。

      据悉,2008216日,在苍梧县石桥镇一酒店房间内,林某因感情问题与其男朋友陈某林发生争执 ,后陈某林持水果刀被害人林某头面部等处连捅数刀,致被害人林某眼睛、头部、面部、体表等多处受伤。经鉴定:林某的致重伤一级,双目失明,构成二级伤残。案发后,陈某林外逃,201517日在广东佛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2008年底,林某与邻村比自己年长近20岁且家境贫困的甘某“结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分别于2009年、2010年生下了两个孩子。由于林某双目失明,生活无法自理,更不能工作挣钱,家庭开支较大,仅靠其“丈夫”一人耕种1亩水田和每月领取300多元低保金艰难维持生活,且其家中房屋为泥砖瓦房,修建于上世纪5060年代,现房屋年久失修、逢雨漏水,已成为危房。此外由于被告人陈某林从小是孤儿,生活非常贫困,目前正在服刑中,无经济赔偿能力,至今没有赔偿被害人林某的任何经济损失,导致被害人林某的难以为继。

      作为案件的受害人和自身的苦难,让林某心理产生巨大的阴影对外界很不信任,一直呆在家里从不敢与外界和陌生人接触,也不敢到镇上办理结婚登记和户口转移手续。检察机关了解其情况后,梧州市、县检察院两级检察长高度重视,也通过远程视频接访了林某,关切询问其有关情况和困难,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积极探索社会救助,综合解决其实际困难。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 为达到最佳救助效果,县检察院遂逐级向梧州市、自治区检察院汇报,上级院对该案件高度重视,决定启动上下“三级”联合救助和多元化救助,并考虑到刑事被害人双目失明,三级院领导亲自将救助金送到被救助人手上。为解决林某的后顾之忧,市、县两级检察院积极和当地村委、镇政府、镇派出所、县民政、县残联等部门协调,为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户口迁移手续、农村低保金、残疾人各种补助金、申请危房改造指标等,并确定在今后的精准扶贫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重点帮助其家庭尽早脱贫。检察机关的关怀和帮助,让林某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她表示会好好利用司法救助金解决家庭困难,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林某接过三级检察院的救助金额后,热泪盈眶地说: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关心和救助,今后我一定好好生活,绝不辜负检察机关和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期望……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联合司法救助模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司法救助,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大的一致好评。(王锦梅  李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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