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诉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全面提高公诉案件质量,规范出庭行为,11月10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叶耀隆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某国有公司原总经理黄某某受贿一案。
庭审中,叶耀隆副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针对性讯问,并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最后,叶耀隆副检察长发表了公诉意见,并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了量刑建议;同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让被告人深刻反思其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被告人当庭悔罪,表示认罪伏法。
分管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该院提高公诉人执法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开展公诉人专业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同时,不仅体现了分管检察长对公诉工作的重视,同时通过分管检察长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和激励公诉干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近年来,该院立足于公诉人专业化建设的目标,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交流学习、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公诉干警的培养力度,力求打造一支理论知识硬、实践能力强、办案质量高的公诉队伍。
庭审现场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郭文松 农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