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下午,苍梧县人民法院召开配合开展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工作动员大会,积极配合自治区绩效办对苍梧县城乡居民和我县提供的参评人员进行社会评价活动。
动员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家绪传达了《苍梧县配合开展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活动工作方案》通知精神,并对调查问卷的参评方式进行了讲解。他指出,社会评价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苍梧县年度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公众对县委、县政府本年度各项工作满意程度的一次全面检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对待这项活动,凡是接到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0771-12340的电话咨询应热情、公正地回答咨询问题。
潘家绪强调,全体干警职工都要了解、认可、支持区绩效考评工作,通过认真阅读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宣传资料与调查问卷评分说明及评议问卷,充分了解评议的内容及方式方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同时,要做好家庭成员的宣传动员工作,带动他们一起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评价活动。
会议现场
(广西苍梧法院 何云 卢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