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人民法院不断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依法保障民生权益的重要举措,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创新工作机制。为提高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审判质效,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5年11月3日,苍梧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前往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开展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专项调研活动。
县工商局副局长罗绪春简要介绍了近年来苍梧县工商局、苍梧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开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希望法院继续加大对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司法支持力度。苍梧法院民一庭法官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法院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司法保障,责无旁贷更是义务所在。法院不仅会全力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还会根据实际案情适时调研,指导乡镇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工作。
近年来,苍梧县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实现调解、立案、审理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并在调解和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胜诉权益兑现问题,努力提高裁判结果的自动履行率,全天候、全方位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法官在调研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
(柳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