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法院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苍梧法院于5月1日起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截至5月27日,自治区高院分配的55件案件已经全部执结,到位金额200多万元。
一、摸清案件底数,搞好分门别类,明确“执行难”的原因所在
对执行案件提前摸底,对所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和统计,厘清案件对象。注意区别对待有财产案件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优先清理有财产案件,并进行仔细分类、核查,列好详细清单、予以登记造册,查找未能执行原因,并确定专人跟踪负责,为一步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繁简分流,缩短结案周期,实现案件执结“一优四快”
根据执行案件复杂程度进行繁简分流,优先执行有财产的案件,建立人、财、物的专项保障机制,通过“快查、快控、快执、快结”等方式,努力缩短执行周期,确保又好又快地执结高院分配案件。对疑难复杂案件,安排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跟踪负责,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动员一切可利用的力量,多方助力解决问题。
三、多方联动,提升案件和解力度,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针对执行案件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的特点,执行法官重点分析案情由来,及时掌握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主动上门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困难之处,依托党委、政府等机关部门以及村委、党员群众、当事人的亲朋好友适时展开调解工作,促使被申请人自动履行债务。
四、继续提升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促使失信被执行主动履行。
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督导、指挥和快速反应作用,以点对点网络查控联动机制为助手,定时定点对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建立失信被执行名单制度,在当地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或村委、商会设立电子显示屏幕,集中公开曝光逃债的被执行人名单;积极采取限制被执行人出境、限制高消费、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等方法,尽可能地使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得到有效执行。
(黄争明 莫富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