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日上午,申请人聂某满怀感激之情来到广西苍梧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将印有“心系群众为民解忧 一腔正义秉公执法”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承办人手中,感谢检察官为自己追回欠款。
据悉,聂某与廖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于2005年6月10日以民事调解书确认了廖某欠聂某的款项。调解书生效后,廖某一直未履行调解书确认的义务。同年7月,聂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未果。2015年11月19日,申请人向苍梧检察院申请开展执行活动检察监督。承办人了解案情后迅速组织调查,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廖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发出检察建议,最终聂某与廖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历时十年多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自年初以来,该院办结了多件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为当事人追回欠款共计二十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地方党委、政府、人大以及社会群众的肯定与好评。
赠送锦旗
(彭颖香 韦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