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4日和18日,梧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丽丽带领市局基层科人员分别到长洲区、苍梧县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长洲区司法局、长洲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长洲镇竹湾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苍梧县旺甫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地,查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构建和运行情况。长洲区司法局、苍梧县司法局负责人分别对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打造、经费投入、人员落实等情况进行了介绍。
在调研中,吴丽丽副局长强调,县(区)司法局要进一步提高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争取支持,创造有利条件开展工作。同时,要按照统一建设标准,以“平台开放,服务群众”的原则,因地制宜布局,打造好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令平台能充分发挥效用,让群众受益。调研组一行还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和工作室的建设、布局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调研组到苍梧县旺甫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调研
(朱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