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经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嫌疑人甘某胜、黄某业、黄某宁被逮捕。
2015年10月30日,苍梧县公安局岭脚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组织民警前往岭脚镇丰田村,查获并扣押了甘某胜(男,37岁)、黄某业(男,38岁)、黄某宁(男,31岁)私藏的非法枪支三支,子弹285发。民警将扣押的三支非法枪支送梧州市公安局鉴定为枪支。
警方表示,对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欧阳灿 陈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