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苍梧县公安局在木双镇西中村一村民植某林房间,查缴非法枪支2支,子弹3发。
苍梧县公安局根据梧州市公安局“神剑1号”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转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提供的群众来信举报涉枪线索,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周小松高度重视,迅速组织部署,指定由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岑火顺负责,刑侦大队牵头汇同木双派出所一起侦办。11月30日下午4时许,该局根据行动方案抽调刑侦大队和木双派出所8名民警参战,对举报藏有非法枪支的木双镇西中村植某家进行清查,在行动中,民警从植某林的房门角查获了火药枪、汽枪等非法枪支各1支,和用红色袋包住的子弹3发。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植某林(男,31岁,木双镇西中村人)交代了其用的火药枪是2014年从路边贴的小广告上看到的消息,以580元在苍梧县梨埠镇上购买,当时配有5发子弹,上山打山猪和鸟用去了2发;汽枪买了也有10年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植某林因涉嫌持有非法枪支已被苍梧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欧阳灿 李锦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