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建武同志2012年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和担任该院“未检办”主任、“妇女儿童维权岗”成员、被聘任为法制副校长以来,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共办理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案件共30件42人,取得了良好成效。办案中,他坚持“打击、教育、预防”原则,充分利用本院“维权岗”和“未检办”职能作用,突出重点,创新机制,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与此同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次组织、带领“未检办”的检察人员到辖区校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采取“以案说法”、“模拟法庭”、“发送法律宣传资料”等方式为青年学生讲授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青少年法律保护意识,优化青少年学生发展环境。除此之外,利用 “六一”儿童节、“春节”、“三八妇女节”等重大节日,多次与单位同事深入社区、农村、边远山区学校等相关重点场所走访,开展慰问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单亲妈妈以及贫困儿童的爱心活动,大力弘扬了尊老爱幼、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并帮助贫困儿童实现“微心愿”,展现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工作实效,以实际的行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晴天”。
(王锦梅 莫远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