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与边界地区法院签订司法联动工作协议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1-19  分享到:
 

116,天空明净晴朗,冬阳分外暖人。在梧州市中级法院会议室里,苍梧县法院与封开县法院、八步区法院共同签订了《粤桂两省交界地人民法院跨区域社会矛盾化解司法联动工作规则》,该工作规则的签订,为三地交界地的和谐司法提供了更有效的保障,标志着桂粤三地的司法协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据了解,苍梧法院辖区与贺州八步、广东封开法院辖区交界,边界地群众难免生矛盾纠纷,而由于不同地区司法归属地不同,群众的矛盾纠纷难以得到有效及时的调处,根据这种司法实际情况,苍梧法院自2012年起开始探索与交界地法院开展司法协作,在委托送达文书、查找当事人等方面进行初步合作,同时,加强相互的交流合作,实施党建合作共建,促进司法协调合作。到2014年底,苍梧法院石桥法庭共处理涉及八步区、封开县等周边地区的案件88件,调解案件56件、执行案件28件、完成文书送达300余件,有效缓解了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推动了区域间经济的和谐和发展。

     在三地法院签约仪式上,梧州中院莫澄真院长简要介绍了梧州法院工作情况与经验,贺州中院成广院长、肇庆中院政治部叶卫星主任、三地法院院长先后做了发言。最后,在所有在座人员的见证下,三地法院院长在协议上郑重地签署下名字。

     三地法院共同签订的工作规则包括9项司法协作工作规则: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联络组议事规则、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协作交流工作规则、跨区域案件审理协调机制等。该协议旨在加强粤桂两省交界地人民法院工作的协作交流,实现区域法院工作的协调发展,共同为桂粤两省交界地区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对此,莫院长表示:协议的签订,表明三地法院的协作从“法庭联动”上升到“法院联动”的高度,将进一步促进三地区域的和谐平安,推进梧州法院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同时,也为梧州法院第六届文化周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为开启司法为民的新征程拉开了新的篇章。

(现场图片)

卢远丽 肖冬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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