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看守所给不法村民开“守法与维权”学习班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07-08-20  分享到:

  近日,在苍梧县看守所会议室里,“守法与维权”学习班正在严肃、寂静的气氛中有条不紊地进行,快接近尾声时,穿桔红色囚衣的人群中不时传出轻轻的抽泣声,有的则一面懊悔……工作人员即时为他们递上了纸巾……


  2007年5月7日苍梧县大坡镇松柏村因松柏村委林场纠纷引发松柏一、二、三、五等组的部分村民将承包林场工程队的勾机毁坏、损失价值6万多元,后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依法逮捕了聂XX等5名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不法村民。今年5月初,龙圩镇念村十四岭组和新利村三组因横兴山、捞虾山山林纠纷引发了一场群体性斗殴事件,双方均有人受到轻伤,后经公安机关艰苦的调查取证,依法对十四岭组黎XX、钟XX等13名不法村民进行刑事拘留。这两批人都有一个共同观点:维护自身的权益不会错,总认为,公安机关执行公务是官官相护。所以入监后思想很不服气。负责看守的民警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于是向领导汇报。对此,苍梧县看守所十分重视,为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决定采纳县人大代表的意见,采取办“守法与维权”学习班的形式去教育、转化这批“思想有疙瘩”的不法村民。


  在“守法与维权”学习班上,县人大代表、苍梧县公安局政委郑勇、县司法局律师、县妇联的领导以及县看守所所长钟汉金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作辅导发言,阐明什么是公民的合法权益;讲述了守法与维权的关系;告诫他们维权需要成本,指出仅为一点微小利益就去毁坏别人的财物,指出为争一口气大打出手都是违法的。教育他们以后维权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到理性维权、依法维权、有效维权。绝对不能违法维权,否则触犯法律,要负法律责任,就得不偿失。失去自由方知自由的宝贵。各位领导的发言辅导,合法合情合理,使18位不法村民懊悔不已,醒悟过来却泣不成声。他们表示要带头遵守监规,正确对待所犯错误,积极配合办案单位交待清楚自己的违法行为,争取早日结束这场“恶梦”,与亲人团聚,今后做个守法的好公民。

(李继远 李健初 欧阳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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