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提高案件质量服务“审判质量效率年”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4-02  分享到:

  自3月29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的全区法院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苍梧法院积极响应,把案件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进一步强化审判质量管理,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该院党组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陈文萍为主任的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委员会,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和研究该院案件质量的现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各项目标考核指标和任务,对全院案件质量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定期通报,充分调动该院干警的积极性。
  为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该院还研究制定了《苍梧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案件质量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民事程序操作规程》、《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
  该院完善了《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各审判庭以及院长、庭长、审判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不断强化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对裁判文书实行承办人、合议庭、庭长和分管院长层层把关制。强化审判委员会职责,完善《审判委员会规则》,提高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该院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严格实行评查通报制度,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实行重点案件检查制度。先后组织对上级法院和领导机关交办督办案件、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案件、 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矛盾激化、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等几类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查摆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最高法院“三个办法”的规定,建立完善《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对违法审判、违法执行和办案差错责任人员,根据其责任认定的性质、情节、后果等,给予处理。



(梁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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