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全力保障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见成效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4-07  分享到:

  随着国家对农村经济补贴力度的不断加大,家电下乡作为一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的重要举措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为保证农村消费者免受伪劣家电产品伤害,在维权时能够合理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苍梧法院采取切实措施,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取得明显效果,得到了广大农村消费者的高度赞誉。
  针对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低、消费观念不成熟的局限,该院进一步加强沟通,构筑农村维权体系。积极与基层党委、政府联系,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与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农村消费者维权的保护体系。
  该院通过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维权意识。针对多数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很少索要购货凭证,维权时举证困难;有的发现所购商品是假货时,却因交通不便、商品金额小、嫌麻烦、怕花钱、怕误农时而不愿去维权的事实,立足实际,面向农村,以提高农民维权意识为目的,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此外,该院切实加强指导,推进维权依法运行。农村消费者家居农村,缺乏分析商品信息的能力,针对农村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很容易在维权时发生过激行为,引发较大纠纷与矛盾的现实,加大对相关部门的法律引导,建立快速受理和快速处理的“双快”机制,确保农村维权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梁理)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苍梧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苍梧县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