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三借助”调解“三农”案效果显著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4-15  分享到:

  苍梧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出“三借助”调解途径,今年1-3月份共受理“三农”案42件,调解36件,调解率达到85.71%,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一是借助案外人的作用。案外人特别是同村的有威望老村干部,在村里说话比较有分量,当事人都比较信服他们,认为他们比较公正。鉴于此,该院在审判人员调解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双方当事人都信得过的这些案外人参与案件调解,引导其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当事人出于对案外人的信任,从而达到调解结案的目的。
  二是借助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国基层调节矛盾的重要机构,一般距离案件当事人都比较近,有利于案件当事人当面解决问题,并且调解后,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调解结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该院把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案发地,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员到场参加,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及时有效化解纠纷。
  三是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来自于人民,是人民监督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该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积极让他们参加庭审、调解。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群众认可和信赖度较高,由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解释,当事人易于接受,也有利于促成调解,真正实现了息诉罢访。
 
  

(聂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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