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三项措施打造“阳光法警队”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4-15  分享到: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确保全体法警在阳光履职,苍梧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牢牢把握“廉洁法警队建设”这个根本,通过廉政教育、机制构建等手段,逐步打造了一支作风硬、形象正、执法严、口碑好的“阳光法警队”,实现了法院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和执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
  强化教育学习,培养队伍的“阳光心态”。
  该大队始终把政治建队作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重中之重,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队作风纪律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全力培育队伍的阳光心态。
  强化机制保障,培养队伍的“阳光行为”。
  该大队以实现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为目标,不断深化业务管理、队伍管理机制建设,促使法警全面履职、推进警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先进基层院”的影响,提升队伍的“阳光形象”。
  突破思维定势,用新眼光和新视角审视警务工作,不断创新履职方式,使全体法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全面提升队伍的阳光形象。
  
  
  
  

(卢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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